
日照知識產權
綱要明確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重點措施。其中基本原則包括:服務大局、改革創新、司法主導、平等保護、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開放發展等8個原則。主要目標包括建立協調開放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體系、明確統一的裁判標準規則體系、均衡發展的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布局合理的案件管轄制度體系、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證據規則體系、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體系以及建設高素質的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立知識產權國際司法交流合作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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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要明確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重點措施。其中基本原則包括:服務大局、改革創新、司法主導、平等保護、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開放發展等8個原則。主要目標包括建立協調開放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體系、明確統一的裁判標準規則體系、均衡發展的知識產權法院體系、布局合理的案件管轄制度體系、符合知識產權案件特點的證據規則體系、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體系以及建設高素質的知識產權法官隊伍、建立知識產權國際司法交流合作長效機制。綱要在總結、歸納和提煉30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國道路”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首次系統地、創新性地提出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發展要達到的8個目標,力爭創造更多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其中,建立協調開放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政策體系、均衡發展的知識產權法院體系、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損害賠償制度體系等均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圍繞實現上述八大目標,我們提出了15項重點措施。
日照知識產權主要范圍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于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對于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志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數據庫特別權利、商品化權等能否成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在理論界存在較大分歧。
知識產權主要范圍
1.著作權和鄰接權。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鄰接權在著作權法中被稱為“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2.專利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3.商標權,即商標注冊人或權利繼受人在法定期限內對注冊商標依法享有的各種權利。
4.商業秘密權,即民事主體對屬于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5.植物新品種權,即完成育種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授權的品種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享有的專有權。
7.商號權,即商事主體對商號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依法享有的獨占使用權。
對于科技成果獎勵權、地理標志權、域名權、反不正當競爭權、數據庫特別權利、商品化權等能否成為獨立的知識產權,在理論界存在較大分歧。